今年暑期,下定决心,无论有多忙碌,也要去欧洲系统考察质量领域一些新的实践和学术进展。下这个决心非常不容易,尤其是要离开国内两周,就更不容易。果然,考察进行到一半时,就差点被提前叫回国内。不过,为了遵守事前与德国有关机构的约定,我还是坚持按计划做完了全程的学术考察。现在看来,拿出15天时间去国外考察,实在太有必要了,它所给我带来的启发和新资源,都是待在国内15天所不可替代的。所谓有舍才有得,这次的欧洲之行再次得到验证。
欧盟的消保总司是我们到欧洲考察的第一站。欧盟的消保总司,即欧盟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是欧盟委员会的下设部门,主要负责欧盟层面的大众消费品与食品安全管理。在与消保总司的座谈中,我反复问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中国的消费者普遍要求政府要为市场把关,也就是说消费者在市场上所购买的商品,政府都必须保证是合格的,否则就是政府的失职,没有尽到为市场把关的责任,欧盟的政府是否也被这样要求?一开始,欧盟方面的官员似乎并没有听懂我的意思,在我的一再追问下,对方才明白了。但是,对方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极其简单,甚至幽了我一默说,“这是一个哲学问题”。随后,对方对欧盟及各国政府对于产品监管的详细介绍,才让我真正地理解了政府要为市场把关,为什么是一个哲学问题?
政府在质量上能不能为市场把关?这是一个太简单不过的问题,仅从能力上就可以证明这句话错得离谱。你要为市场把关,就要有至少和市场上所销售的产品相一致的检验和控制能力,如果要做到这一点,那需要配备多少人员?更不说这些人员还必须具备各领域的专业能力?就这一点来说,政府就不可能为市场把关。即使我们将把关的范围缩得再小,为那些所谓高风险的产品领域把关,这点也同样做不到。因为,我国现在的质量毫无疑问要比改革开放前进步得多,但为什么消费者仍不满意呢?道理非常简单,因为人们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样,质量安全也会随着人们要求的变高,而使得政府根本难以应付。可见,仅从简单的数量来分析,政府就不可能为市场把关。
以上的分析层次还比较低,政府不可能为市场把关,其实还有更为深刻的逻辑。为市场把关,实际上讲的就是,市场本身是不理性的,也是不完善的,买卖双方根本不可能解决在产品质量上的安全问题,所以需要一个第三者,那就是政府来为不理性的买卖双方把关。这个假设成立吗?当然不成立。因为,市场经济几百年来的实践已经证明,市场是有效的,即使有所谓的负外部性等市场失灵问题,市场本身的有效性也是毋庸置疑的。就是在安全、环境这些领域,市场的解决办法也比政府的干预要有效得多,所谓的碳交易、教育券这样市场化的方法,在解决污染排放、义务制教育等方面,也已经被证明远比政府的管制要成功得多。
在这里,郑重推荐大家去看一下一位刚刚逝去老人的研究成果,那就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教授。他是一位经济学家,但他长期供职的部门却是芝加哥大学的法学院,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奇怪,一位经济学家为何要待在法学院?实际上,科斯是用经济学的方法来解释市场制度的有效性,而法律制度最需要的就是维护市场交易者的产权,并保护他们之间公平自由的交易,这也就是科斯待在法学院的原因。
谈完了以上的分析,就可以证明所谓政府要为市场把关,在科学上错得有多远。两个理性的交易人之间,自然会对对方的产品可能给自己带来的潜在风险,有基本的判断。只要让市场自由地运行,即使在阿格罗夫所说的会有质量信息的不对称,也会有一些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来帮助市场交易主体,让他们能够更清楚地知道对方的信息,从而做出理性的判断。
因而,结论就是:一个真正的市场经济,是不需要把关者的。
当然,有些人会担心,如果政府不为市场把关,那不是会让质量安全问题更严重吗?不是会出现大量的投机者吗?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这也正是政府在市场中的作用。我们说市场不需要把关者,但是市场需要监管者。这个监管者,就是当市场可能出现风险的时候,它来对市场的违规者,也就是为市场提供不安全产品的企业进行惩处。这种惩处不是事前告诉你,你的产品不符合政府的要求,而是说政府的要求早已公之于众,而你却不符合,这些要求包括相关制度、法规、标准等一系列政府设定的市场规则。任何一个理性的生产者,都不可能说,我不管政府制不制定这些规则,我只管生产产品,即使产品不符合这些规则,我也不在乎。有这样的生产者吗?那他一定是想自杀,或者存心和自己的钱过不去。政府将自己当成把关者的危害还在于,既然是把关者,那你就要确保市场上所有的产品都是好的,否则就是你没把好关。这样一来,政府就变成了一个市场微观主体的保姆,而这个保姆实际上又不具备履行自己作为把关者的能力。监管者就完全不一样了,他告诉市场交易双方“交易有风险,买卖须谨慎”,一旦出现产品供应者的违法行为,对不起,那政府作为监管者将严惩不贷。
分析到这里,我们就可以知道为什么欧盟的官员要说,要求政府为市场把关,特别是要求凡是上市的产品都不能问题,是一个哲学的问题了。实际上,你得从规律的角度去分析,政府可不可能为市场把关,以及政府应不应该为市场把关,如果不从基本的规律,不从事物的本质上去把握,你越想去把关,市场越不会买账,最后反而要承担根本不可能承担的责任。
政府不为市场把关,是否就意味着政府放弃对市场管理的监督呢?恰恰相反,欧盟通过对产品质量安全指令的制定,给企业提供了一个明确的市场进入预期,只有符合这个指令的要求,才能进入市场。当然,如果只是企业自己认为符合政府的要求,市场的销售商是不会买账的,他一定要你出具更具公信力的第三方质量认证报告,而这些认证机构为了自己的长远利益,当然不会出具那些虚假报告,因为这也是一种自杀的行为。即使进入市场之后,消费者也会对那些高风险的产品,看你是否有保险机构的保险,如果一个高风险的产品,连保险机构都不愿意承保,那一定是你这个企业的信用不好,或者说你有巨大的安全隐患。看一看市场是怎么在有效运行的,无论是产品的生产,还是销售,以及消费者的购买,市场都在有效地运行,都在进行有效的自我约束和管理。而政府呢,仅仅只是提供了一个市场安全的标准和指南,其他一切都交给市场去做,其内在的利益约束机制,远比政府所谓的把关要有效得多。故事到这里还没完,即使前面所有的市场链条都失灵了,万一市场出现了极小概率的质量风险,政府在最后一个环节还可以追究企业的责任。所谓人们非常推崇的欧盟非食品类消费品快速预警系统(Rapid Alert System for non-food dangerous products,RAPEX),实际上就是对消费品出现质量安全风险的一个网络记载,政府会基于这种记载,去采取一些预警措施,包括对这些产品进行一些专项的验证行为。
我们从欧盟可以看到,政府的监管,就是设立一种安全标准,然后对违反这些标准的行为进行后市场处理,而不在事前或事中去对市场把关。
所谓哲学问题,那就是你得把握政府在质量安全监管上的真正的定位。这个定位就是:政府是市场质量安全的监督者,而不是把关者。这就是我们从欧洲一开始对具体对象的考察,而得到的具有一般性的哲学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