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女性就业的“隐形门槛”?
发布时间:2015-11-10     字号: [小] [中] [大]
    近日,继“单独二孩”政策之后,普遍二孩新政策落地。全面“二胎”在社会范围内引热议。上至国家政策层面,这是国家自1982年将“计划生育”定为基本国策以来的重大政策调整,也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下到千家万户,这直接影响到普通百姓的日常家庭生活状态,特别对于女性群体而言,影响尤为重大。国家放开二胎会直接影响女性就业质量状况,女性就业和职业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影响。
    该政策实施后,企业面临着女性员工第二次休产假的“风险”。如果企业不愿意承担,“二胎”可能会成为部分求职女性的“隐形门槛”,甚至影响到部分在职女性的工作。
    目前职场竞争中就已不同程度地存在女性就业歧视和职业歧视的现象。就业方面,在同等学历、同样专业、各方面条件相同的男女求职者的竞争应聘时,用人单位普遍偏向选择男性(女性有先天优势的专业除外,比如幼教护理等。事实是现在幼教护理这种传统的女性主导的岗位,男性也开始介入,并且越来越比女性受欢迎)。放开二胎后,考虑到女性连续生育对工作的不良影响(一旦休产假,公司需要临时找人代替,一些延续性强的岗位新员工可能短期难以做好,增加了公司的用人成本),用人单位这种倾向会越来越明显。
    职业发展方面,女性从怀孕生产到哺乳持续数年,而整个生育过程的最佳年龄也是职业规划和发展的黄金时期。用人单位处于这方面的考虑,会尽量规避这种风险,在选择升职人选时偏向风险更小的男性。此外,虽然职场女性的社会角色有所改变,但承担家务的传统观念不会在短时期内改变,家内家外女性承担了越来越多的责任。因此,进入职场以后,女性职场晋升越来越难,只能在底层徘徊,社会空间越来越狭窄,能够进入到社会高端层次的女性越来越少,女性的社会话语权将会进一步被消弱。一方面,相同起点条件下,女性就业原本就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女性在职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在双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女性的职场之路步履维艰。
    就业的性别歧视实际上反映了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与女性生育成本非社会化的矛盾。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给用人单位带来人员紧缺、工作开展不畅,甚至因寻找替代劳动力而增加经营成本等实际困难,是不可否认的社会现实。“全面二胎”政策实施之后,如果把所有义务都加在用人单位方面,就会加重用人单位负担,从而不愿招用女性职工,使女性就业质量面临更大程度的考验。
    因此,应该注重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国家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生育保障体系,通过实现生育保险的全覆盖,保障用人单位在招用女性上的利益平衡。政府应该通过立法、制定政策等手段,对招录女工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和政策优惠等,平衡保护女工“三期”权利与企业发展之间的矛盾。还可以考虑采取配套措施,比如通过减少税收、资金倾斜等手段激励雇主聘用女性,约束、引导用人单位积极承担性别平等方面的社会责任,使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地位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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