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室外包,到底错在哪里?
发布时间:2016-05-17     字号: [小] [中] [大]

    近段时间,“魏则西事件”持续发酵,其中公立医院“科室外包”的现象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2000年以来,在政府持续推动的医疗领域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引导之下,全国各地医院的“科室外包”可谓遍地开花,但与此同时科室外包这种“公私合作”的方式也引发了诸多问题,而早在2004年原卫生部就曾发出过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医疗机构严禁承包出租科室,并将严肃查处。

    医疗服务领域内的“公私合作”存在合理性。结合我国的实情:医疗服务需求持续高速增长,完全依赖政府组织的公共医疗已经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引入社会和民间资源是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从这个角度看,医疗领域包括外包在内的各种形式的“公私合作”如果能够有效补充甚至提升医院医疗服务的质量,也存在着其合理之处。从近年发展的现实来看,政府医疗资源和民间资源的合作也的确获得迅速发展:各地对于医疗领域“公私合作”已出现多种形式,包含“院旁院”、委托管理、特许经营等等。

    外包的涵义及“科室外包”。学术界关于外包尚未有统一的定义,一般是指外包主体整合利用外部的专业化资源,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充分发挥自身核心能力的一种模式(杨丹辉,2008)。主体进行外包的主要目的在于降低成本和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并且一般是将外围业务外包出去以集中发展核心业务。相应的,医院的“科室外包”应该是医院将部分科室外包至有比较优势的专业医疗组织,从而达到提升自己医疗服务质量的目的。

    公立医院“科室外包”错在低质量。假如公立医院需要进行“科室外包”,那么承包这些科室的应该是更加专业化的能够提供质量更高医疗服务的机构,而不是质量低下专于赚钱的机构。而现有公立医院的“科室外包”中,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却往往为了利润将部分科室外包给医疗服务质量低于自身甚至是存在欺诈行为的其他组织,使得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的质量下降。公立医院低质量的“科室外包”一方面可能损害患者的财产甚至人身利益,从另一方面看也终将损害医院的声誉和长期的发展的利益。 

    公立医院“科室外包”乱象解决的关键在于共同治理。首先,医院应加强自律和自我规制。公立医院应在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的前提下进行“科室外包”等特许经营,而绝非是简单的将科室外包出去挂名营利,医院通过自我规制不仅保护了声誉且有利于自身的长期发展。其次,政府应在公私医疗合作的监管中发挥主导作用。由于政府具有强制执行力和公信力,在“科室外包”等医疗合作的管理中应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进行政府可以引导整合优质医疗资源,另一方面当医院出现违规时政府能够予以相应的处罚,从而达到引导医院行为的目的。最后,第三方机构和民间组织的监督能发挥重要作用。民间组织和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可以发挥自己的优势,组织对医院科室的评价减弱信息不对称,一方面专业化的第三方机构能对“科室外包”等的质量提供更公允的评价,减弱信息不对称,促使医院关注医疗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消费者组织能够更好的保护患者的利益。


    参考文献

    杨丹辉, 贾伟. 外包的动因, 条件及其影响: 研究综述[J]. 经济管理, 2008 (2): 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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