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4年的最后一天,也是提交2014年最后一篇专家视点的最后期限。这两天,我一直在想这最后一期的专家视点写什么好呢?说实在的,这一段时间院里的科研活动非常多,“中国好质量奖”正在火热进行中,自己会也在紧张地写作博士论文,我心中已有一些比较好的选题可以来写。但是,其中最触发我思考的,也是我最想写的就是关于小商小贩的食品安全问题。
为什么有这个冲动呢?完全是基于程院长在周六的科研讨论会上的观点。程院长认为,为了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和购买,街边的小商小贩总是想尽办法把自己卖的东西做到最好吃,所以不能认为小商小贩是食品安全的隐患或源泉;之所以小商小贩不愿意卖质量好的产品,因为他们能否长期在一个地方经营下去非常具有不确定性。(这是我个人的理解,没有征得程院长本人的同意,文责自负。)我当时听到这个观点,感到十分的认同,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了一些画面。这个画面就是,每天我下班要经过的地铁、公交车站和街道,这些地方就有很多卖小吃、卖手套、卖水果的小商小贩。现在正值武汉的冬天,每天下班从地铁或公交车上下来已经将近晚上七点钟,真是感到又冷又饿。看到那些在寒风中依然叫卖的摊点经营者,当然他们并没有影响到大家对人行道路的使用,我真是发自内心的感动和钦佩,也感到了武汉光谷的活力。正是我们光谷逛街的人很多,所以才有这么多的摊点撒,有买方才有卖方!而我都是总是跑过去买一些水果回家,要知道这大大节省了我跑到超市购买的时间成本呢。
但是很多城市正在热火朝天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些街边的摊点被看做影响了市容市貌,是假冒伪劣商品的隐患,于是就出现了城管肆意没收、毁坏、追撵这些摊点的行为。我就亲眼看到一辆城管车大白天逆向行驶,走到路边突然停下,城管人员飞奔式冲到人行道上的摊点前,一句话也不说,直接暴力地把摊主卖的东西全部扔到城管车上,而这些摊主赶快落荒而逃。我相信,看到这一幕,任何一个有良知的公民其内心都很愤慨的,这些摊点经营者靠用自己的劳动来赚钱有什么不对呢?一个文明的城市,就是没有小商小贩的城市吗?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市容市貌和小商小贩不是势不两立。更为可笑的是,现在我们动不动以“小商小贩是质量安全的隐患”为理由野蛮地追撵他们,因为他们卖的东西都是假冒伪劣产品。真的是这样吗?
以我自己的观察看,小商小贩出售的东西基本上是水果、小吃、耳机、充电器以及其他常用的小物件,都不是价值较高的商品。刚才说到有买方就有卖方,这是不变的经济规律。消费者之所以愿意在街摊上购买,主要是因为购买方便和价格便宜。至于产品质量的问题,不用城管队操心啦,说到底消费者自己会辨别,而且选择在街摊上购买的时候,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本来就没有那么高。在这里,我们必须说明下“什么是产品质量”。产品质量的本质是“符合消费者的需求”,而很多人却狭隘地认为质量就是要“耐用、无瑕疵”。质量不是简单的分为“好”和“坏”,它还可以分为“高档、中档、低档”。“质量”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是使用者和产品在交互作用之后所产生的一种认识或评价,而不是“绝对”的品质。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好的质量就是最优秀的品质,但其实这是一个天大的误会,生产高档产品不一定就能获得市场,生产低档产品也不见得没有人购买。所谓好的质量,就是能够满足消费者使用目的的最佳品质。所以,对于在街边小摊购物的消费者来说,正是小商贩所出售商品符合了他们的质量要求,他们才进行购买和消费的。对于小商小贩来说,由于没有广告、没有店铺、没有品牌,要在街面上吸引不断流动的人流谈何容易?很多时候他们在绞尽脑汁做好自己的小吃去吸引人流的注意,想尽办法去降低价格(为了价格便宜,他们有时候跑到很远的地方进货),想尽办法让自己卖的东西不能一用就坏、一吃就难受。可能有一些街边摊点是严重的掺假卖假,我想这是个别现象,就算是出现这种问题,我们是有法律手段和渠道去制裁这些投机分子的。但是如果因为这个担心,就堵死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这些弱势群体的经营权利和就业机会,就未免太不会治理了。
既然街边摊点的产品质量问题都不需要我们太紧张,那么对于街边摊点的治理,还有必要那么“暴力”吗?单看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他们对待小商小贩的做法就值得我们尊重和学习。此处我想就不必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