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实证研究发现,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它们对消费者产品质量评价的影响,对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具有不同效应,城市居民相比农村居民更加显著地受到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也就是说,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对农村居民产品质量评价的拉动,要高于对城市居民的产品质量评价的拉动。
均衡增长理论(Balanced Growth Theory)以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基础,提出的一个主要观点就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落后地区存在着生产与消费的低水平均衡状态。瑞典经济学家林德Linder在1961年基于需求阐述国际贸易产生原因的研究中,提出收入水平较高的发达国家对高质量产品具有强烈的需求偏好。我国也有不少学生提出,我国产品质量问题是与居民的低收入水平密切相关的,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目前的收入分配方式造成了较大规模的低收入群体。从这些理论和研究出发,我们可以很直接的感知到目前在我国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大力进行工业化建设的政策背景下,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发生,更为具体是很多的食品安全事件是在与农村、农业和农民如此接近的领域发生的。相比不断扩大的食品需求方,尤其是城镇居民日益提升的食品质量需求,农村和农业生产却在渐渐的衰退,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居民的收入相比城市居民项目仍然偏低,用于农业生产的资金就更少了。影响农村居民产品质量评价的影响因素,还有反映收入分配的“城乡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将显著降低农村居民的产品质量评价。
我们知道,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初次分配中的垄断力量,降低了普通消费者的收入份额,进而也削弱了他们对高质量产品的支付能力。因此,要鼓励居民增加对正常商品或高质量商品的购买,就必须降低这类商品的生产成本。而打破垄断是降低成本的有效方法,也是改善初次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对部分低收入群体(尤其是贫困地区)而言,要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局部的有针对性的收入再分配是必要的,其中一种收入再分配形式主要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或财政补贴的形式进行。也就是说,不是直接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而是对其购买的基本必需品给予补贴。以某一类生活必需品为例,可以针对特定的贫困地区,由财政给予专项补贴,以保证该类产品的质量水平能达到既定的标准,同时产品价格因为有财政补贴而处于消费者支付得起的水平。当然,还可以通过社会保障重点对中低收入群体的医疗、教育等支出提供一定的保障,并对低收入群体提供质量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