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价,还是进行产品质量的治理,其前提就是要把握产品质量的本质属性。到底什么是产品质量呢?
产品质量的内涵和定义是一个动态的演变过程。最早对“产品质量”定义,即是对产品性能的评价。英国作为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发源地,最早将质量定义为“产品或有关工作相对于某一选定标准的符合程度”。但对于产品质量的专门研究,却是发源于20世纪初的美国。1931年休哈特出版的著作《产品生产的质量经济控制》(Economic Control of Quality of Manufactured Product),目前被成为公认为质量基本原理的起源。这是因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第二次工业革命,直接促进了美国的工业生产迅速发展,由于企业规模的扩大以及企业内部分工的细化,企业开始进行产品质量的检验,质量意味着“符合要求”,关注产品的耐久性。美国军标(1969)提出,质量是一个零件或产品的包括性能在内的所有属性和特征的组合。克劳斯比(1961)年,提出产品质量就是零缺陷,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好。20世纪70年代田口玄一认为,质量是产品上市进入流通领域后给社会带来损失的大小。
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市场均衡的日趋激烈,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大量涌现,工业产品的技术水平迅速提高,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大大加快,质量问题更加复杂,人们对质量的认识更加深入和广泛。日本标准协会(1981)提出质量是全部特性或特征,他们作为评价目标决定产品或服务能否满足需要。1986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ISO8402-1986《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中,质量是产品或服务满足明确或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综合。从哲学角度看,产质量是类似于哲学上对“美”的理解,它只有在暴露于一系列对象之后才能显示其特点。J. M. Juran等(1974)基于用户的角度对质量进行定义,产品质量就是产品的适用性”(fitness for use),即产品在使用时能成功地满足用户需要的程度。Zeitbaml(1988)认为,客观质量是“能够测量或者能够证实的在某些预先设定的理想标准方面的优越性”Maynes(1976)认为,认为不存在产品客观质量,几乎所有的质量评估都是一种消费者的主观行为。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994年颁布的ISO8402-9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中,把质量定义为:“反应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后在2000年版的质量定义中,将它修改成“一组固有性能满足需要的程度”。
基于产品质量定义的演变,可以看出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质量特性由生产者角度转向消费者角度。随着生产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质量的定义呈现由生产者向需求者的转变。在经济发展早前,生产者处于经济的中心位置,质量的内涵更多关注的产品性能、制造成本。随着竞争的加剧和买方市场的出现,企业更多地关注顾客的需求,从消费者的需求来看待质量。尤其是,ISO在1986年、1994年对质量的定义中,“需要”是修饰词,强调的是“特性”,但是在2000年版的定义中,“特性”是修饰词,而“需要”则成了主体,更多的体现了消费者的需要。
二是产品质量的内涵由技术性达标转向收益高低的量化。基于产品性能的质量定义,其含义是质量符合一系列性能指标的要求,质量不分高低,也无好差之分。任何产品只要符合了要求,就是有质量的产品。而20世纪70年代以后对质量的定义越来越倾向于满足消费者的程度,“质量”本身是指产品功能实际的优越性或卓越性,具有“高低”、“好坏”之分。
三是产品质量的内容由狭义走向广义。产品质量不仅是指产品本身,更多的转向对生产过程(零缺陷)、成本、生产率、价格、消费者需要、感知体验等,体现了产品质量内涵的广泛性。
综合以上,明显可以得出:产品质量是“产品性能”+“顾客需求”两个方面的综合考量,其中“产品性能”是隐约前提,而“顾客需求”则是具体的判定标准。产品质量是可以量化的,可评价出其高低、好坏的程度。同时,产品质量是一个相对概念,也是一个经济概念,它受到价格(或制造成本、或消费者购买力)的前提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