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消费者成为质量安全信息的重要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31     字号: [小] [中] [大]

    目前大数据是研究的热点,对于质量监管来说,质量的大数据都来自哪里呢?除了政府日常检验的数据外,来自消费者的产品消费信息应该成为其中重要的信息来源。关于这一结论,我们可以从美国、欧盟、英国和日本的做法上,得到充分的验证。
    美国国家电子伤害监测系统(NEISS)是由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U.S.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简称CPSC)于1970年建立的,它集产品伤害统计、监测和跟踪功能于一身。该系统从美国5300多家医院中选取100家医院(包括儿童医院、特大型医院、大型医院、中型医院,小型医院)的急诊室作为样本。国家电子伤害监测系统官方介绍了其作用,一方面是利用其中的数据在新闻发布会上提高消费者的意识,另一方面是研究特定的产品是否与特定的危害相关联,以备标准的制定。
    作为欧盟的产品伤害监测系统,欧洲家庭和休闲事故监测系统European Home and Leisure Accident Surveillance System, EHLASS)从1986年开始数据收集,后来发展成欧洲公共卫生信息网中的伤害监测系统。数据包括医院和其急诊科就诊的数据,均以问卷调查的形式获得。1999年发展伤害监测系统(Injury Surveillance System, ISS)以及事故信息库(IDB)。IDB中的数据其中一个重要的用途就是分析伤害与产品之间的关系,优化产品设计,对生产安全进行管理及生产标准化。
    英国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可追溯到1978年,由家庭事故监测系统(HASS)和休闲事故监测系统(LASS)组成,有18家定点医院,目标是保护生命,减少伤害。该系统最初由贸易及工业部主管,2003年后数据移交给皇家事故预防协会(RoSPA)。RoSPA是独立的专业团体和慈善机构,为各级政府、慈善组织、公共和私营部门服务。
    日本也设立有类似美国NEISS系统的产品安全事故统计系统,数据来自设置有急诊部门的几百家医院中的十几家,并同时收集以其它方式监测和调查的数据。该系统的名称是全国消费生活资讯网络系统(PIO-NET—Practical living Information Online-NETwork),里面储存有中家消费者事务中心和各地消费者事务中心的消费信息及与其合作的日本医院提供的产品伤害信息。另外,日本还有制品评价技术基础机构(NITE)的事故信息收集制度,其管理的对象是消费生活重大产品事故,报告义务者是消费生活用品的制造企业或者进口企业,以达到防患于未然或防止再发的目的。
    可以看到,美国、欧盟、英国和日本都建立了产品质量监测系统,其做法都是通过质量伤害数据的搜集和分析,发布预警、减少伤害,以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这些数据的背后,有数不胜数的例子可以证明,产品质量监测系统上的数据在修订产品的标准和规制方面的作用,例如欧洲委员会曾经就禁止无防儿童开启装置的打火机在欧洲市场出售。我国现有质量安全信息主要来自政府监管内部,也有部分消费者感知信息,较少来自企业的报告信息及主动召回信息。同时,来自政府的日常监督信息主要包括政府日常巡查企业所得信息、证前审核信息、来自技术机构的监督检测信息,另外还有部分来自国外通报信息。这些信息除份量极小的国外通报信息外,其它信息主观性较强。这是因为政府机构在巡查时,走马观花较难发现企业的技术性违法问题,另外检验检测又因标准的滞后性,导致不能及时地质量预警。可以说,我国质量安全关键信息来源的局限性,尤其是缺少来自于消费者质量信息源,限制了质量安全预警功能的发挥。以上发达国家完善的产品伤害监测系统,以及消费者为中心的收集质量安全关键信息的方式方法,值得我国质量监管部门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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