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对我国转型质量的来源进行了部分分析,下面我将继续就我国转型质量的来源问题进行探讨。
第二,政府角色错位造成质量的结构失衡。
政府主导的市场化一方面推进了市场的发育和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造成了市场的扭曲和变形,其中的关键是各个主体在市场中的角色和行为的扭曲,特别是政府的角色和行为的扭曲。在质量领域,政府角色和行为的扭曲集中集中表现在,政府除了作为公共管理者的角色之外,成为一个强大的经济主体,政府不仅拥有对强制的垄断,而且在一些非强制性的质量检测服务领域,也具有排他性垄断权力。与政府行为角色和行为扭曲相关的一系列制度,无疑都增加了市场交易中的成本,高昂的市场交易费用,就会阻碍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
较高程度的市场准入管制,不仅会导致较大规模的非官方经济,而且也不会带来产品质量的显著改进(Djankov)。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某些质量领域出现了管制越位、管制的提供大于需求的现象,例如:对承压类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7个环境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管,即是由从设备的“生”管到“死”,企业的主体责任被淡化;而在另外一些行业,则出现了管制缺位,管制的提供小于需求的现象,例如:由于监管机构精力不足和激励不够,对小作坊的监管还比较苍白。可以看到,政府质量管制行为的过量提供,靠简单的减少管制或放松管制还未得到解决,其“管制越位”和“管制缺位”的结构性问题非常突出。
第三, 短缺经济向过剩经济的转型,导致老百姓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与发展阶段约束性之间的矛盾被加深。
中国经济形态的转型,其内容之一就是逐渐从“短缺”为特征的经济形态,转向具有明显“过剩”特征的经济形态(贾国雄,2006)。特别是随着我国从温饱向小康社会的转变,人民群众的消费不再受消费品短缺的约束,其消费需求开始从数量转向对功能、安全和品牌等质量的要求,人民群众对产品(或服务)日益增长的更高质量的要求,已成为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基础内容。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但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发展差异较大。在经济水平不断发展同时,社会伦理价值正在重新构建,具体表现为缺乏诚信、道德失范、信仰缺失和地方保护主义盛行。这种社会经济与文化急剧变化产生的合力,导致企业只追求经济效益,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不良质量行为大量存在。加之信息技术,尤其是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所导致的信息传播和流动的快速化和扩大化,质量对消费者造成的伤害,极易演变成全局性的社会风险,也造成了我国消费者对质量的满意度可能不但没有提升,反而降低了。
第四,市场经济发展速度过快,带来质量缺陷和投机行为。
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直接导致了企业的产品生产进入快速发展周期。一方面,我国的产品发展速度已经步入国际领先行列;另一方面,由于检测技术和检测水平仍不够先进,我国监管机构对产品质量的监测标准落后于发达国家,我国现存的许多标准都是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制定的,指标不够先进,体系不够完整,标准不够明确。同时,我国的质量监管只对产品质量结果进行检测,而缺乏对产品投放市场之前的生产过程监督和产品质量监测,往往都是在事件发生事后采取惩戒措施,进而修改相关政策法规。于是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条件下,就产生了被监管对象的发展速度,超出监管能力范围的矛盾。
这种产品发展速度和机构监管能力提升速度之间的不平衡,使得监管机构无法通过科学的标准来衡量产品的真实质量,及时发现产品质量变化所带来的质量风险和质量问题,也就无法通过法令法规对质量进行规范,使企业的产品质量得不到有效约束,从而导致企业质量投机行为的发生。同时,由于监管机构精力有限,我国的产品质量监管普遍存在“重处罚、轻管理”的现象;另外,我国对企业的管理政策仍以扶持发展为主,对质量问题的处罚力度明显不足。这就使企业对产品的质量问题不够重视,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使消费者权益不能及时得到有效的保障。